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代表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实施和实施过程有可能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后续合作的落实情况和年度审计结果;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见“六、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获得南华和平与(以下简称“东莞国药”)签署的《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 2021年10月18日《建设规划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合作建设开展广泛合作建设计划”。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前提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国药股份发布重大利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审议,不构成关联关系。《上海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视后续配合情况履行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尹培全
(3)注册资本:8438万元
(4)注册地址:东莞市关城区金牛路45号
(六)经营范围: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物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二类精神药品药品(制剂)、合成代谢制剂、多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母婴用品、化妆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眼镜、初级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3、类似交易:无
三、本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支持基层卫生机构硬件建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红十字基金会”)援建了2639个卫生站(主要是村卫生室,包括村2005年以来,少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区卫生服务站,统称卫生站),完成了10000名村医生的培训。
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对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响应党中央号召,更好利用高新技术成果支持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红基会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建设升级转型,为受援机构注入新活力。同时,还将与南华和平合作开展“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救助建设计划”,五年内帮助建设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村卫生室、社区区卫生服务站,包括少数乡镇卫生院、社区区 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和诊所。广东初步规划建设5000个卫生站省,其中2021年下半年先建1000个,经试点验证后全面推进。最后,将广东省打造成基层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灯塔级管理示范和疫情防控区。
注:上述计划、计划涉及的援建数量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国药股份发布重大利好,了解计划、计划与承诺之间的关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作目标
深化长期合作基础,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南华和平在政府与职能部门协同、医疗和社会机构资源方面的优势;发挥东莞国药控股在药品供应、药品销售渠道、药品配送、药品仓储等领域的核心优势,推动长期、稳定、全面。多领域合作共建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工程”。
三、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药品供应、药品销售渠道、药品分销、药品仓储等领域开展合作。依托基层公共卫生网络建设,服务民生需求;依托基层信息网络平台医疗物资采集模块,聚焦医疗价值,助力政府降低基层医疗成本和负担,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下游企业,推动广东“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计划”的顺利实施省,促进基层医疗健康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权利和义务
双方将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深化战略合作内容。
(一)各方应严格遵守公平、诚信的商业道德,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以对方的名义使用对方的品牌或形象。; 否则,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合作期间,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复制对方的商标、标识、商业信息、技术等资料。
5. 其他
双方还就保密条款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市公司的影响
1、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在药品供应、药品销售渠道、药品分销、药品仓储等领域的合作,充分整合双方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推动控股子公司“友爱基层”。制定“公共卫生援助计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3、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东莞国药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实施而对交易对手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订以南华和平与红色基金会签署的“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项目”合作协议为基础(见公司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第2021-035号公告) ),如南华未能履行和平与红色基金会签署的协议,将直接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2、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为双方的框架性和意向性协议。本协议的实施和执行存在变更的可能。因此,本次合作项目的最终实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2020年10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诊所签署《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2、2020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诊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8) 。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诊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 -059) 。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4、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签署的《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见公司9月14日公告) , 2021年)。相关公告发布于2021-035)。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5、2021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与腾讯云计算签署的《湖南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计划战略合作协议》 (长沙)”(见公司2021年9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6、2021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并签署了《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7、2021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与万达信息签署的《湖北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项目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2021年10月1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告第 2021-041 号)。截至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
7. 其他说明
1、在签订本合作协议前,公司就东莞国药集团的基本情况及其在药品供应、药品销售渠道、药品分销、药品仓储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领先优势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召开了经理办公室。会上,同意南华和平与东莞国药控股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项目”中开展合作。公司管理层认为:与东莞国药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建设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共卫生援助工程”项目,有利于公司’ 发展医院和诊所管理领域新业务,丰富“基层公共卫生援助建设”项目。规划”信息化模块内容,打造新业务竞争力。
2、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以下简称“财新产业基金”)关于通过公开募集协议方式转让贵公司不超过7%股份的函件。财新产业基金拟通过公开募集受让方同意转让公司股份,转让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7%;2021年6月28日和2021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有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函件,次日发布。2021年9月7日广东省博爱基层公卫援建计划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图),公司收到财新产业基金《关于终止公开募集和转让南华生物股份的通知》,因公开募集期限届满,以及受让方提交的有意转让申请。及相关资料不符合《公开信息征集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规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财新产业基金已决定终止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上述事项详情,详见公司对外发布公告2021-024、2021-025、2021-026、2021-034)。
3、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重庆新三威投资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新三威”)出具的《关于减持南华生物1%以上股权的通知》,该公司持股5人以上%股份”,获悉,新三威于2021年10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61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详见公司2021- 044 号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持股变动的信息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持股变动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未来三个月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股份变动的,公司及关联方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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